政府采購委員會主席遴選程序規則或將改變
2023年06月16日 09:22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據世界貿易組織官網消息,前不久,美國、歐盟、英國、加拿大、日本提交了《世貿組織政府采購委員會主席遴選程序規則草案》。隨后,世貿組織政府采購委員會分發了上述五國提交的草案。該草案就政府采購委員會主席遴選程序規則提出了10條具體建議。其中,如果各締約方無法就政府采購委員會主席的選舉達成協商一致的意見,導致該委員會無法履行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的義務,則該委員會可以協商一致的方式從候選人中任命一名臨時主席,或者邀請前任主席所屬的締約方臨時為該委員會會議提供便利,直至可以任命新主席為止。
據悉,政府采購委員會的成立是為了管理《政府采購協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以下簡稱GPA)的實施。它由各締約方、世貿組織成員以及具有觀察員地位的政府間組織的代表組成。政府采購委員會每年約舉行四次定期會議,使各方有機會就GPA的執行、運作或促進其目標的有關事項進行協商。此外,政府采購委員會每年向世貿組織總理事會通報其活動以及與GPA的執行和運作有關的事態發展。而各締約方共同選舉一名主席,在世貿組織秘書處的協助下組織委員會的活動?,F任主席是馬丁·茲賓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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